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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廣乾、李翠香 我們在99年的7月20日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說了不應該說的話,也曾經寫了“批判稿”,並簽了字,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為此特提出聲明作廢!堅決跟師父走。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9/635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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