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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維英 我現年63歲,1999年5月得法,2000年去北京護法,2003年11月被惡警非法綁架至洗腦班,在洗腦班的第七天,女兒來看我,我動了人心,在“三書”上簽字,從那天起我心情非常沉重,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嚴正聲明簽字作廢。今後加倍彌補,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0/636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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