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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徒、林永鳳 2003年12月12日,惡警逼我寫了個“不煉功”的假證明,他也知道我一直在煉法輪功,我也直接告訴他我從2001年元月3日從看守所出來一直在煉法輪功,可他非逼我寫個假證明,我是不情願的,我這些天痛苦極了。我做了有損大法的事,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也對不起我自己,特此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9/644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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