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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德花 我是99年7月20日之前得法的,在2000年末,到北京正法,在天安門被抓,回來被非法拘留18天後,被取保候審一年,在家,丈夫單位負責人、片警“610”、公安人員經常去騷擾,取保候審一年回來以後,到同修家交流又被公安局拘留一週,二○○二年兩會期間公安和丈夫單位負責人來家說市裡點名辦洗腦班要我去,不去就的寫“保證書”,丈夫寫好了讓我簽名,我如果不簽,丈夫就開除黨籍、罰款,我被逼迫就簽了名,由於學法不深,被舊勢力干擾。通過學法認識到,做了一件不應該做的事,給師父、給大法抹了黑,聲明凡是我說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作廢。今後加強學法,做好三件事,排除舊勢力的干擾,堅定實修,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0/645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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