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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海雲

    2003年7月,我被公安人員強制地押送洗腦班,隨後單位開除了我的黨籍,對我加強“幫教”、“攻心”,必須按定好的要求寫“保證”、“決裂”、“悔過”、“揭批書”,出班後,支部通知我開除了黨籍。我曾兩次去北京上訪,兩次被綁架進看守所,兩次被綁架進洗腦班,造成高血壓。這次不按規定寫還要進洗腦班,違心地寫了“表態”。出班三天後,公安人員又來家中,抄走有關大法的傳單,再次送看守所,因血壓高(180/140)看守所不收,單位作保,放回家。這一次又一次的魔難,更加使我堅信法輪大法,我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不動搖。嚴正聲明:在洗腦班上所說、所寫的一律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64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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