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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郁山 我2003年2月5日,因在街上向世人講清真象,粘貼“法輪大法好”等標語,被派出所惡警綁架。自己不配合邪惡從二樓跳下,翻牆跑出,由於正念不強,又被惡警抓回,進行非人的非法折磨。同時到我家非法抄家。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幹事心強,怕上勞教所,寫了“保證書”,現在真是後悔莫及。聲明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學好法,發好正念,講清真象,真正做好師父叮囑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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