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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華 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以來,我的家人所寫、所說的有關我“不煉功了”等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文字和言論全部作廢。家人代表不了我,這一切都不是我的意願。我要繼續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緊跟師父,在正法路上精進不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652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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