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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全英、方宗尊、李秀欣 我和母親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獲益匪淺。但99年7月,煤礦黨委指示保衛科及家屬委員會先後將我們母子及其他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在招待所數天,逼迫我們寫“保證書”(不會寫的找人代筆)。這純粹是在威逼、恐嚇下所為,根本不是我們的本意。在此,我和母親鄭重聲明:原先寫的所謂“保證書”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53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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