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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黎忠明、賀良淳 我們從2001年1月18日被拘後,所有的簽名無效,從2001年6月∼2003年8月在勞教所裡寫的所謂“悔過書”,及一切寫的、說的、做的全部作廢;家人寫的全部作廢。也就是所有對大法有損的,對師父不敬的行為全盤否定!今後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一定按照師父的正法進程走,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儘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做!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660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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