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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靳玉華 我96年開始學法,身心受益。由於我年齡大,沒有文化,對法理解不深,7.20非法打壓後,社區居委會把我找去,主任告訴我不讓煉了,並代筆替我寫了甚麼,我也不知道。現在我聲明,不管她寫的甚麼我都不承認,全部作廢。我一定學好法,跟師父走,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4/683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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