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豐友 我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沒有得法前我身體不斷得病,得法後,8年多的時間沒有吃一粒藥,身體健康,這都是大法師父給我的一切,法輪大法是正法。我是2000年元月與老伴進京說一句真話,證實大法,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他們不講理,讓我登了記,就把我們扣起來,押送到駐京辦事處,把我們的衣服從裡到外搜了個遍,把搜出的錢和車票都拿了去。後把我們銬了起來,兩個人銬在一起,銬了3天後,叫單位派人把我們帶回單位,非法關押了一個星期後,不寫“保證書”就不讓回家,還讓我交了4200元錢,其中有1200元是他們4個人上北京接我回單位的吃住費用,寫“保證”後,我很後悔,在此嚴正聲明:我寫的“保證書”和別人代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