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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惠

    99年7月20日,邪惡在全國舖天蓋地而來的時候,我剛得法一年半多,對學法認識很淺。大約在99年11月派出所幹警來我家要求我談“認識”,然後寫了一份文字,大意是自己做個體生意,又要兼顧家務,以後都沒有時間煉功,然後就叫我在上面簽名,還叫我交了兩張相片,我也違心地做了,現在回想起來自己做錯了。在迫害的四年多裡,我學法、煉功,看資料,但比起好多勇猛精進的弟子們,自愧不如,在今天看到《明慧網》上發表的文章《寫給走錯路而至今未發表聲明的同修》,寫文章的大法弟子說的很對,我不能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簽名的那份“材料”作廢。走正今後的修煉道路。在現在證實法和向眾生講清真像救度世人的時刻,自己要走出來,要明白去掉常人的一切根本執著心、怕心……要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學好法,發正念,理智地講清真象。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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