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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世鳳

    我於2000年10月10日赴北京,在天安門廣場以打坐煉功的形式證實大法,被押回當地,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在敲詐勒索將近萬元。由我丈夫、女兒,為我寫了“保證書”後才將我放回家。在離開看守所時,惡警們按住我,抓起我的手在一張紙上按下我的手印,至今我還不知道紙上寫了甚麼東西。通過學法,我更加體會到修煉的嚴肅性,做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我必須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迫害,走正師父給我安排的路。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丈夫、女兒所寫的“保證”及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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