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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黎光瓊 我在99年3月得法。99年“7.20”後配合了邪惡,放棄了修煉大法,跑去學別的氣功和佛教,把身體搞得遭透了,給現在的正法修煉製造了干擾。這都是自己造成的。從今以後我一定在大法中實修,做好“三件事”,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對我的安排。我一定要在證實法中走正自己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1/696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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