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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蘇尊秀 我於99年2月份得法,2000年2月份上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非法綁架後,送回當地。由於學法不深,在派出所被嚴刑拷打,未能承受住,就蓋了“手印”,配合邪惡作了有損於大法的事,特此聲明作廢。隨師堅修。彌補給大法造成損失,同時做好師父教我們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1/696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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