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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艷 自19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我們鎮政府就開始找我們“簽字”,我把字給簽了,做了違背大法的事,聲明作廢。以後我一定要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1/696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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