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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多芹 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被院外執行期間,我按時到教養院續假。對當時的迫害,我怕心很重,對法的堅定、堅信不夠,配合了邪惡的要求,走了不該走的路。偉大的師尊大慈大悲,又給我一次洗刷污點的機會。現在我明確認識到,我是師父的弟子,我只能走好師父安排的路,絕不配合邪惡,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東西全部作廢。堅定走好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4/699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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