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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連忠 我是法輪大法學員,由於不寫保證書被抓、被抄家,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在教養期間,由於邪惡殘酷迫害,自己違心寫了“保證書悔過書”。做了有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事,解教後,通過進一步學法。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找到了自己的不足。在師父的洪大慈悲與佛恩浩蕩下。我又找到了回家的路。為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及言論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69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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