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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立榮 我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學法我才知道怎樣做個好人,辦好事,按“真善忍”去做。自99年7.20邪惡迫害法輪功後,鎮政府、派出所,經常到我家來騷擾,逼著讓說不煉了。在洗腦班強迫寫“保證書”。現在我悟到,在壓力面前,嘴上說“不煉功”或是寫了“保證書”,都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對不起師尊對我的慈悲苦度,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因此,聲明那一切全部作廢。以後一定要堅修大法到底,按師父說的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69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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