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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國義 我2001年1月19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因不放棄信仰,2003年4月17日勞教期滿後,由公安局“取保候審”。今年3月10日,縣公安局政保科找到我說“取保候審”期滿,需要簽字、按手印、辦手續。當時沒有識破他們偽善的一面,被人情帶動答應了他們的要求。現在想來這麼做是配合邪惡,是正法弟子決不該做的。在此嚴正聲明:當時情況下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他們以此造任何假我都一概不承認。我要吸取教訓,一絲一念都要用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給邪惡鑽空子的機會,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8/702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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