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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陸亞琴

    2003年3月,惡警以查戶口為名,到我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音響、錄音機、講法碟、磁帶、師父法像、大法資料。然後將我帶到廠派出所。它們說要把我送進去,還讓我寫“保證”。我不會寫字(因我快70歲了,沒念幾天書),它們寫,讓我按手印,不然就拘留(以前在家它們就把我抓進去非法拘留15天),所以我在學法不深和怕心的驅使下,就按了手印,並說“不煉了”,就這樣它們罰我一萬元錢(沒有任何票據)才放我回家。我錯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決心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抓緊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9/70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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