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
|
![]()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常志忠 春節前公安分局逼著單位領導找我寫“保證書”,如不寫“保證書”就逼著單位停我的退休金,在找不到我的情況下,單位逼著我的家人(不修煉)替我寫了“保證書”。我現在嚴正聲明:家人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這是用經濟截斷來迫害大法弟子,要揭露公安分局的經濟和精神迫害。我今後要做好三件事:學好法、發正念、講真像、救度眾生,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9/70329.html |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