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
|
![]()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巨文 我1998年有幸得法,得法後身心受益,家庭和睦。2001年11月,區公安局把我從家中抓走送進洗腦班。因為學法不夠精進,聽信邪悟,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從今以後要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對我的一片苦心。我一定把師父教給我們的三件事做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9/70329.html |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