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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枝 從1999年7月20日,在邪惡迫害的高壓下,公安局寫上我的名字,派出所、居委會幾次填表要照片,他們給我寫好“保證書”,因我當時有執著心、怕心,配合簽了名。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有的簽名—律作廢。今後堅定修煉,正念正行,圓滿我的史前大願。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9/703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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