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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裴立雲

    我在99年7.20法輪大法被邪惡迫害時,自己因學法不深,對法認識不夠,我違心地順從了邪惡的安排。現在覺得自己很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現在正式聲明:過去說過“不修大法”和它們代寫過的所謂“悔過書”全部作廢。我決心今後一定堅修大法,一切聽從師父安排,做真正的真修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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