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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方元、陳冬秀、譚偉 2000年元月,市公安局和派出所警察到我們家,問我們還煉不煉法輪功,法學得很不夠,當時由於怕心重,說了“不煉了”。大法的書也被他強行拿去了。現在認為,當時的言行是非常錯誤的。並嚴正聲明作廢。現在一定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2/70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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