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學民 2002年10月份的一個深夜,鎮派出所和縣國保科的惡警們闖入我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搜查。他們一無所獲,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了違心的話。然後,他們讓我簽字,我不簽。最後我愛人(是常人)按了手印。在當年的12月份,我的弟弟邪悟,(後通過學習師父講法,重新走入正法進程中)勸我接受洗腦,由於執著於親情,主動接受了邪悟。在以後的日子裡,我在生命的十字路口徘徊,心很痛!由於我沒有學好法,沒有從法上認識法,執著於情,做了、說了不符合法輪大法的事和話,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通過學習師父《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我徹底明白了。我錯了。在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廢!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為救渡眾生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3/7068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