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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金秋

    我於2001年11月份到天安門正法,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由於自己思想中人的觀念沒能徹底放下,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地寫了“悔過書”。通過學法,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辜負了師父的諄諄教誨與救度。為了對自己的修煉負責,對大法負責,我鄭重聲明:在勞教所所說、所寫、所做的背離大法的言行及寫的“悔過書”等“三書”全部作廢。在今後的修煉路上多看書,紮紮實實學法,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法的要求,正念正行,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辜負師父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3/70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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