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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燕(原名宋有環) 自97年得法以來,身心受益。99年7月因為當權小人的嫉妒之心,開始了集古今中外最邪惡的迫害。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最根本的執著沒有去掉。在邪惡的壓力下,簽了名,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不管在甚麼情況下簽的名一律作廢。是師父那洪大的慈悲再一次喚醒了我,我要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重新走入正法與救度眾生的洪流中,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正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3/70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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