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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吉芳 我在1999年7.20江氏集團的高壓迫害下,違心的寫了“三書”。2000年底去北京正法,被鄉政府和派出所扣押時被他們欺騙,又一次寫了“三書”和有對師父不敬的言行,被非法拘留後,丈夫替我寫了“保證書”。以上所有做過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努力,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4/70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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