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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慶雲、趙志敏 我們是97年底得法的,2001年2月15日被騙進看守所,非法勞教18個月,後因身體原因,所外執行,在勞教期間,由於正念不足,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寫了一些所謂“悔過”之類的東西,現在看來一切做法都沒有站在法上,是向邪惡的妥協,維護了舊宇宙的理,在此鄭重聲明,一切“悔過”、“認識”全部作廢。以前在勞教所期間做過的一些錯事,造成了對學員的傷害,在此鄭重道歉。今後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5/70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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