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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翠玉 我是1997年3月有幸得法的。得法後我身體的多種慢性病都好了。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大法,逼迫我參加洗腦班,逼著我寫“檢查書、保證書”,我說了謊話,栽贓師父和大法,把最寶貴的大法書交給了邪惡,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情。我今天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努力,去掉執著,勇猛精進,做好師父交給三件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5/70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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