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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忠華 我是99年3月份得法,因學法不深,在邪惡的迫害下,寫了甚麼“不到北京去”,也給丈夫簽了名。現在嚴正聲明,所寫全部作廢。今後在修煉的路上,做到實修,堂堂正正學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5/70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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