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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樊秀華 我因姐姐煉大法被派出所強迫寫“保證”,我為了不讓他們把姐姐帶走,被逼無奈,替姐姐簽了字,經大法弟子講真象,知道大法好,明白了不應該簽字,那樣做是有損大法的,我現在嚴正聲明那一切都不成立,全部作廢!今後利用機會向世人講“法輪大法好”,“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彌補我以前對大法犯下的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7/709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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