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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玉梅

    我是1998年得法的農村婦女。修煉前體弱多病,還有患甲狀腺瘤,煉功後身體痊癒。在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殘酷迫害大法時,由於自己怕心重,在家人的逼迫下,燒了大法的書。現在想起來真是極大的犯罪,真對不起師父的救渡之恩。一次我和幾位同修去瞭解有關大法弟子的情況,被警察抓到了公安局,接著又送到派出所非法關了三天三夜,期間遭到三番五次的審訊,在逼迫下寫了“保證書”,家人交了2000元的保證金。隨後有把我們送到辦事處非法關押15天,又逼迫我們寫了“保證書”才放人。在此聲明我兩次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今後堅定修煉,以實際行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8/7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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