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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雲忠 我於2000年12月下旬去北京證實大法,被綁架回當地,由於學法不深,情未放下,在取保候審單上簽了字。3月份邪惡把我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因執著寫了“保證”,後來發表聲明後又被關在看守所,所長勸我不要在監室煉功,我答應了他。後來通過學法,意識到自己的言行無形中配合了邪惡,沒真正去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給法帶來損失。在此聲明,在我以前修煉的路上所有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大法弟子所做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8/710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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