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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倪臘桂 我於2001年9月貼真像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非法關押在一看守所,由於平時學法不深,家人代寫“保證”時,自己被情所動,違心地簽了字。回家後雖說又回到了正法之中,但一直沒有悟到要寫聲明,後來通過看《明慧網》,和同修的幫助,我開始認識到這是對法的不堅信,是自己修煉中的污點。現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包括家人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保證“和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8/710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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