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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英 2001年5月30日鄉政府派出所、“610辦公室”,3人到我家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就實話實說。就這樣我被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強迫我寫“保證書”和說一些對師父不敬的話。這也是我對大法的不堅定和怕心,執著心帶動下造成的。本來我是知道大法好,祛病健身,師父要我們按“真、善、忍”做個好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沒學法前身體不好,咳嗽吐血出不來氣,多方求醫無效,從學法煉功以後就好了,甚麼活都能幹,可是把我從死神那拉回的這麼好的功法,在危難面前我卻昧著良心說了假話,向邪惡寫了“保證書”。當我看到真像資料時,看到同修對法的堅定,正念正行,不畏生死維護大法,我才如夢方醒,不該說假話,聲明在拘留所我說的假話和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學法煉功,講真象,發正念。挽回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9/711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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