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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靜華 我97年得法後身心受益。但是在99年7.20邪惡的迫害下,交了兩本大法書,這是我對師父和大法的最大的不敬,是我犯下的錯誤。現鄭重聲明:以前所做的、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作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9/711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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