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坤蘭 本人在2000年3月到北京上訪,抓回後,關進灣拘留所開辦的洗腦班3個月。當時洗腦班的工作人員說每個人都得寫“保證”才能回家。我很想回家學法、煉功,因此被邪惡鑽了空子,使自己邪惡悟了,寫了“三不保證”。後來雖然在個別人面前口頭表示過這次“保證”作廢,但大部份人並不知道,現在我特此嚴正聲明,在這次洗腦班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遇事要用大法來衡量,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0/7125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