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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玉蘭 2001年11∼12月,打工期間,單位讓外打工人員簽字(不許參加甚麼法輪功活動),由於不在法上,違心的簽了字,現嚴正聲明作廢。2002年10月份,家人替我寫的“保證”也聲明作廢。以後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0/712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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