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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景玉 以前我做的所有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弟子稱號的事(2003年以前交書、交照片、按手印、說不煉、簽名)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過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真正、合格、標準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30/712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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