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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雲 99年十一月,民警到我家說如還煉功就送我去看守所,由於家庭的壓力和自己的怕心,寫了保證不煉功,不進京。矇混過關,特此聲明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2/79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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