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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敏 2002年,公安局政保股與縣“610”把我帶到公安局進行洗腦,邪惡利用多種辦法進行欺騙、圍攻,最後在“不煉功”的表上簽上了字,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事情,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現特此嚴正聲明: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堅定修煉,緊跟大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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