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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順花 2000年10份公安分局脅迫我所在單位領導強行將我關押到洗腦班,我們絕食抗議26天,遭到“610”辦公室、公安分局等人夥同人民醫院醫生給我們強行灌食。由於承受不住,向邪惡妥協。在此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抓緊學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9/742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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