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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洪剛 我有幸在1995年得法,得法後沒有珍惜和平環境及時間去精進學法。99年7.20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更重要的是自己平時法學的少,根本的執著沒去,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也絕不能做的事,辜負了師父的慈悲和苦度。現今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勞教所等地任何情況下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堅信師父,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1/743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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