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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福霞 農曆2003年12月1日,派出所強行抓我,逼迫我簽字、按手印,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現嚴正聲明,這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多學法,加倍彌補,聽師父的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3/74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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