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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玲湘 我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7.20江氏集團開始邪惡迫害法輪功後,我家多次被非法電話騷擾、半夜敲門、抄家等。2000年12月,我去北京護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後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26天。在被威脅勞教,開除公職等手段下,違心的說了不好的話。2003年8月被綁架進洗腦班。每天被強制看誹謗大法的電視、材料。由於怕心,說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對不起大法的言詞統統作廢。今後我要好好學法,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6/748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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