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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勤蘭、姚保平 2002年我們被壞人舉報後,派出所抄了我們的家,拿走大法材料還要了三千元錢,並叫我倆寫甚麼“保證”、說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我們聲明:只要是當時說的或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通通作廢。我倆回到大法中來做師父的弟子,做好三件事,跟師父走。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9/750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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