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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木林

    一個多病的我,於98年12月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得到了明顯變化,修去了我斤斤計較的陋習,戒去了煙、酒的嗜好,煉出了好身體,將近六年沒花一分錢的醫藥費。我於2000年10月,一次在向世人發真像資料時,被惡警非法綁架,並被非法拘留15天。2001年春節將至,市國安大隊惡警天天給我女婿打電話,要挾說要將我抓去勞教一年,當時年關將至,我愛人聽說要將我抓走,心臟病又急發了(原來煉法輪功好了)那天惡警找到我說:不跟他們走就要給他們一千塊錢,(我女婿說給八百都不行,)還要寫“保證”。由於我得法較晚,學法不深,執著心又重,就屈從了他們,違心的寫了“保證”,我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在大法的修煉路上留下污點,讓我追悔莫及。通過不斷的學法和同修的幫助,使我進一步認識到,我配合邪惡的行為是沒有把自己真正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以前違心所寫的“保證”,和在洗腦班裡寫的東西一概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大法弟子所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1/75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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